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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首届菏泽“孝贤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菏泽文明网

  关于在全市开展

  首届菏泽“孝贤之星”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文明办、民政局,市开发区、高新区政研室、社会发展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弘扬孝贤文化,倡树文明新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菏泽“孝贤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范围内大力选树孝贤典型,让更多人感知中华民族“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掀起孝老爱亲、关爱家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以孝贤文化助力精准扶贫,形成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子女尽孝的养老模式,让贫困老人重获家庭温暖,切实解决城乡贫困老人的脱贫问题,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文明菏泽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二、评选对象及标准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公民,均可参评。

  (二)评选标准

  1.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经济保障等方面,对父母、长辈、家人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

  2.长期义务赡养社会老人,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老人,使他们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得到满足,群众认可度高。

  3.在为老人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4.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捐助老年公益项目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社会影响力较大。

  三、评选方法及步骤

  菏泽“孝贤之星”评选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市“孝贤之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各县区要成立相应评审工作办公室。首届菏泽“孝贤之星”评选活动于 2018年2月全面启动。

  l.宣传发动。2018年2月至3月,向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印发评选通知,组织动员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推荐菏泽“孝贤之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活动启事,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加推荐评选。

  2.推荐申报。2018年3月至7月,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各单位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将推荐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上报所在县区文明办。各县区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评选,并征求其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及当地有关部门意见,按照推荐名额(见附件1)择优向市“孝贤之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市直单位直接报市文明办。

  各县区向市“孝贤之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每名候选人的“孝贤之星”推荐表一式3份(见附件2)以及总体推荐报告(见附件3,加盖印章),2018年7月20日前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hzwmcs@163.com,纸质材料7月24日前寄送。联系电话:5310408,5310145。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111号市委大楼419房间,联系人:马宇。

  3.组织评选。2018年8月至9月,在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报送的基础上,市“孝贤之星”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代表、社会公众人物代表等进行审议,最终确定100名首届菏泽“孝贤之星”,并在新闻媒体公示。

  4.颁奖表彰。2018年10月,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的“孝贤之星”进行表彰,授予其首届菏泽“孝贤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5.结果运用。采取新闻报道、人物访谈、展板展览、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首届菏泽“孝贤之星”的先进事迹,阐释孝贤文化的深刻内涵。把“孝贤之星”评选作为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模人物评选的重要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孝贤之星”。将“孝贤之星”评选纳入道德库,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并探索建立激励回馈机制。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菏泽“孝贤之星”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菏泽“孝贤之星”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

  2.把握标准,务求实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突出群众评、评群众,从群众身边发现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孝贤之星可敬、可信、可亲、可学。立足机关、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层层推荐,力求扩大活动覆盖面。确保评选出的孝贤典型公众认可,有代表性、有教育意义、有示范带头作用。

  3.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让菏泽“孝贤之星”评选成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孝老敬老教育的过程,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文明办要抓好评选活动的协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孝贤之星”评选活动,使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文明办开展评选活动,并提供活动资金保障。

  附件:

  1.首届菏泽“孝贤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首届菏泽“孝贤之星”推荐表

  3.首届菏泽“孝贤之星”总体推荐报告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菏泽市民政局

2018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杨叔玲
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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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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