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要求,市委宣传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印发《菏泽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安排意见》(菏宣发〔2018]3号),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学习进行了长效性安排;联合市环保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工作的有关文件,在菏泽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开设“环保进行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等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栏目、专栏,市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环保部督察整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信息,建立生态环保宣传常态化长效机制。
公示期为7天。特此公示。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2018件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