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文明办〔2018〕10号
关于印发《“菏泽文明大家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开发区、高新区政研室,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菏泽文明大家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在相关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菏 泽 市 文 明 办
2018年4月3日
附: “菏泽文明大家评”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