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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吹响“十项整治”集结号 全面改善城市环境
作者:潘涛  来源:大众网
8月11日,菏泽市牡丹区召开的市区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动员会指出,牡丹区将全面推行“路长”“河长”制度,通过开展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占道停车、户外广告、架空管线、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五类特种车辆、裸露土地和行道树补植、电动车等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会议现场

  大众网菏泽8月12日讯(记者 潘涛)8月11日,菏泽市牡丹区召开的市区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动员会指出,牡丹区将全面推行“路长”“河长”制度,通过开展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占道停车、户外广告、架空管线、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五类特种车辆、裸露土地和行道树补植、电动车等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会议指出,开展十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幸福指数的具体实践。同时,是展示牡丹区形象、提升区域竞争力、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民城市意识的重要举措。开展十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就在进一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整洁规范、文明有序、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标本兼治各类城市管理顽疾,广泛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占道停车专项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架空管线专项整治、雨污分流专项整治、黑臭水体专项整治、五类特种车辆专项整治、裸露土地和行道树补植专项整治和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牡丹区已成立“十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全面负责本次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同时成立4个综合工作组和8个专项整治组,迅速开展工作。在工作机制上,相关部门要细化责任分工,把整治责任细化分解到单位、到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深入广泛宣传开展“十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一周一督导、半月一考核,每期考核结果要编发简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每次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街道办事处,主任在区电视台表态发言;累计2次处于最后1名的,约谈主任,书记在区电视台表态发言;连续三次处于最后一名的,对主任实行诫勉,对书记进行约谈。”会议还通报了监督考核的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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