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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学习《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
作者:  来源:牡丹司法
5月22日,牡丹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深入学习《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磊主持,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会议。

   5月22日,牡丹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深入学习《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磊主持,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高贯民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指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对公民遵守公共交通文明、公共环境文明,公民场所文明及社区文明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做好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刘亚
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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