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办公室、公交车厢、影院等地方,有人若无其事地抽着烟,丝毫不顾旁边他人的困扰……
公共场所禁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积极开展禁烟宣传、张贴禁烟标志、志愿者劝导劝阻等举措,有助于倡导大家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建文明的生活环境。
那么,哪些场所不能吸烟?吸烟区应该如何划定?还不是很明白的菏泽人赶紧看这里!
禁烟场所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室内工作场所、会议室、政务大厅、服务大厅及电梯、楼道、餐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其他主要供未成年人活动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
·供公众进行社会活动或者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健身等服务的室内公共场所;
·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室内外等候区域、站台;
·文化宫、体育场(馆)、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的贮藏室、阅览室或展示厅等公共活动场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按照要求,各公共场所要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不摆放烟草制品、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没有烟蒂、烟灰痕迹。有禁烟监督人员,及时劝阻吸烟行为。
吸烟区划定
可根据需要在本单位非禁止吸烟场所划定吸烟区,吸烟区应当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吸烟区应当满足: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与非吸烟区有效分隔;
·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主要通道;
·设置独立有效的通风换气装置;
·设置醒目的标志;
·配置烟灰缸(盒);
·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等控制吸烟的宣传警语。
公共场所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公共场所不吸烟,既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他人健康的尊重,每个人都应该具备文明自觉意识,树起城市文明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