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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四重”模式开展案件审后回访活动
作者:李祥敏  来源:单县人民法院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要求,为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推司法公正廉洁。今年8月份以来,单县法院推行“四重”模式对200起案件、329名当事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审后回访活动。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要求,为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推司法公正廉洁。今年8月份以来,单县法院推行“四重”模式对200起案件、329名当事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审后回访活动。 

    一是内容重全面。在案件的选取上,侧重民事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刑事案件中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的案件、行政案件中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中强制执行的案件;回访指向上涵盖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待当事人是否文明热情,并重点征求当事人对案件承办法官、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方式重创新。案件的选取采用随机的方式从审判管理系统中提取;案件回访采取打电话、邮寄信函、发送短信、发放调查问卷、直接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访对象包括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诉讼代理人;同时发放“一卡一函一表”即“案件回访监督卡”、“案件回访监督函”和“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  

    三是组织制度重保障。为实现案件回访的既定目标,该院制定了配套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明确了“案件回访后不诉不访”的工作目标,由监察室、审管办、信访室人员组成专门的案件回访小组,保障案件回访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化。 

四是转化应用重实效。该院将案件回访结果记入法官审判执行业绩档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作为法官干警晋职晋级、评优提拔的重要依据;回访结束后,汇总、统计、分析回访的情况,认真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找出此类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形成通报印发各业务庭室,真正将回访后效果落到实处。 

    此次案件回访活动,有效化解了15起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增进了与当事人的沟通理解,实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效果,为进一步规范审执活动,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翟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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