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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菏泽文明网

  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开发区政研室、教育办、团委、妇联,高新区研究室、社会事业发展局、党群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主办单位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三、具体安排

  1.广泛发动。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组织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2.推举典型。各中小学校要把推选“新时代好少年”作为创新德育实践、提升德育效果的过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选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树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文明办等单位,每月从中选取1名向市文明办等主办单位推荐(推荐要求和推荐表附后),市文明办每季度从中选取1-2名典型向省文明办等主办单位推荐。

  3.宣传展示。主办单位对各县区推荐的典型事迹进行审核,每季度选取10名左右“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向社会发布其先进事迹,由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将“新时代好少年”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为宣传展示。各县区组织做好日常宣传和季度重点宣传。各学校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等阵地,对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

  4.学习实践。各县区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向“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事迹、点赞留言、开展班队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四、工作要求

  1.摆上重要位置。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宣传学习新时代好少年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从娃娃抓起、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作为在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2.加强统筹协调。市文明办负责活动总体协调。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发挥各自优势,将活动纳入工作安排,动员中小学校和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各县区文明办协调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好本县区活动开展,及时推荐报送本县区“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配合做好宣传等工作。

  3.提升活动效果。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发挥移动终端的便利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有声有色、出新出彩,要做好动员、征集等各个环节的宣传工作,在未成年人中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

  附件:

    1.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要求

  2.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菏泽市文明办

  菏泽市教育局

  共青团菏泽市委

  菏泽市妇联菏泽市关工委

  2018年3月1日

责任编辑:杨叔玲
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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